随着清明节临近,祭祀用火、农事用火等活动逐渐增多,森林火灾防控形势严峻。
《株洲市野外用火管理办法》自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,湖南株洲市公安局炎陵县森林公安组织民辅警深入山场、林场、村庄等地,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。向广大群众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、火灾危害以及安全避险知识,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灭火规定。
警方提示:当前,正值火灾易发期,广大居民群众要提高防火意识,切勿在山林、野外点火!
炎陵公安将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违法犯罪,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、引发森林火情的,依法严惩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警示案例1:2022年12月19日下午,湖南炎陵县霞阳镇人段某某,女,在霞阳镇星潮村“苏家背”山场烧茅草引发山火,过火面积14.1亩,被责令作出公开书面检讨并复印20份张贴在全村路口以及责令按复绿方案补种1551株树木。
警示案例2:2023年4月4日下午,湖南炎陵县霞阳镇人廖某某,男,在策源乡“羊角亭”山场电站坝边烧垃圾引发旁边果园火情,烧死黄桃树22株、奈李树8株、杉树11株。廖某某被执法机关处以罚款500元并恢复植被。(湖南炎陵县公安局万波峰)